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和2025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变更经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A股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回购方案■★◆,回购金额不超过100亿元,不低于50亿元★★◆◆;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10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30%;按回购金额下限5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0,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数量为准。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和2025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70%及以上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1,667股进行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或职务调整原因,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1★■■,333股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0◆★◆★,875股进行回购注销。根据以上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共773★■★◆■,875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773,875股,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司本次累计回购48,558,888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中累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为20,106,662股★◆■,本次回购中剩余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28,452,226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8,452■★◆■◆★,226股,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